2023年辽宁省少年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辽宁省体育总会
二、承办单位:辽宁省围棋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葫芦岛市围棋协会
四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时间:2023年12月8日至10日,8日(周五)报到、10日离会
地点:葫芦岛市东方丽都酒店
五、竞赛项目:
男、女少年个人赛,兼计团体成绩。
六、参赛资格:
(一)各市体育总会、行业体协和经辽宁省体育总会、辽宁省围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单位均可参赛。参赛选手须持有“中国围棋行业智能服务平台”注册认证的相应组别段位证书方可晋升段位。
(二)参赛资格如有异议,不迟于赛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诉,开赛后不再受理资格问题。
七、分组情况:
16岁组:2007年至2010年出生
12岁组:2011年至2012年出生
10岁组:2013年至2014年出生
8岁组:2015年及以后出生
八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。
(二)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,根据各组参赛人数,设定比赛轮次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各组男子、女子个人均录取前8名,颁发成绩证书、奖牌。团体录取前6名颁发成绩证书、奖牌。
(二)参赛选手不允许跨年龄组报名。
(三)段位授予标准将在《竞赛补充规定》另行公布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:
(一)报名截止至2023年12月3日 20:00
(二)参赛费用:赛事服务费220元(含保险),报名截止后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费,报名联系人:单爽 131 8852 7377。
(三)12月8日全天报到,地点:葫芦岛东方丽都酒店(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19号),离会日期:12月10日。
九、裁判和仲裁:
(一)裁判长、副裁判长、编排长由主办单位选派。承办单位结合赛事需要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原则,遴选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。
(二)大会设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十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附件:2023年辽宁省少年围棋锦标赛报名表